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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成绩于2019年8月中旬在荆州人事考试网和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上公告。
根据荆人社发〔2018〕10号文件精神,对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享受规定的政策优惠。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毕业生须下载填写《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报考事业单位加分申请表》(见附件二),由考生服务地相关部门签章后,报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对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加分相关手续必须在笔试前办理完成。“三支一扶”人员中已经通过考试等途径成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三支一扶”人员加分政策优惠。
鼓励由省委组织部统一招聘、在荆州市服务期满的在岗且符合招聘单位岗位条件的大学生村官(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参加招聘考试,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条件下,优先聘用大学生村官。
本年度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人数比例须达到1∶3。低于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或减少该岗位招聘数额,并在荆州人事考试网和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公告。
六、面试
面试采用说课和答辩形式进行。
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可登录荆州人事考试网和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查询。
面试公告在面试开考前至少7天发布。面试公告发布以后,如有面试入围考生在面试举行之前的5天外申明弃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在荆州人事考试网和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进行公示,但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应安排不变。如有面试入围考生在面试举行之前的5天内申明放弃或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替补,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入,并参与排序。对因有考生弃权或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造成一个岗位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实行面试最低分数线控制,面试最低分数线设定为80分,对达不到面试最低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考核、体检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七、体检、考核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生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者(除有大学生村官考生外),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若面试成绩依然相同,则组织成绩相同的考生再次面试,按再次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综合成绩相同者中若有大学生村官考生,则优先确定大学生村官考生进入体检。
2、体检的组织。体检工作由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某些岗位有特殊要求的,可以按职业规定执行,但一般性岗位不得提出歧视性要求。职业规定高于《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等相关标准的,应在岗位具体要求中予以明确。体检在荆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3、体检人员的递补。体检不合格的,依据该岗位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如果相同(除有大学生村官考生外)则以面试成绩为准;若面试成绩依然相同,则组织成绩相同的考生再次面试,按再次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选。综合成绩相同者中若有大学生村官考生,则优先确定大学生村官考生替补。
递补人员只在参加了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取消该岗位的人员招聘。
4、考核。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调阅人事档案,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对于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应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报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取消其招聘资格,并依据报考该岗位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如果相同(除有大学生村官考生外),则以面试成绩为准;若面试成绩依然相同,则组织成绩相同的考生再次面试,按再次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综合成绩相同者中若有大学生村官考生,则优先确定大学生村官考生进入体检。
递补人员只在参加了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则取消该岗位的人员招聘。
八、聘用管理
1、拟聘用人员的确定及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经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对考试、体检、考核都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经审定后,在荆州人事考试网和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的问题的,报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审定后,取消聘用资格。
2、岗前培训
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要求,委托有关部门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基本政治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和公职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服务理念素养等基础知识的上岗前培训。
3、聘用
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聘用人员报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考核、体检等材料报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审批。
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同意后,由招聘单位填写《荆州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按程序办理相关人事手续。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通过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纳入岗位管理。并按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和社会保险。
此次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全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具体工作程序、重要事项和未尽事宜均在荆州人事考试网和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公告,由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及考务咨询电话:0716—8320128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hb.gwyks.cn)提醒考生:备考时间有限,考试竞争激烈,请考生们做好学习规划,从现在开始复习。预祝大家在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实现上岸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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