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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面试
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的业务协调能力及综合素质,总成绩100分。面试时间:2020年5月30日(暂定),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以电话、短信通知为准(0715--8235114 15549915358)。
咸宁市智通公司将组织专家组对应聘人员逐个进行面试。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不在规定时间到达考场候考的,视为放弃面试。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总成绩。根据各岗位总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对不构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本场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入围体检考察(若总成绩相等的,取面试成绩高者)。
(四)健康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工作由咸宁市智通公司统一组织进行。因个人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原因出现空缺,按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综合考察
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含政治审查),考察工作由咸宁高新区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六)公示录用
综合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五个工作日。
四、录用与终止
1、拟录用人员应当提供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证明书;
2、咸宁市智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其工资福利待遇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4、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2个月,首次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最多只签3次2年合同期)。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或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5、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6、劳动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情形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情形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招聘程序不规范、影响公正的,视为无效。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2020年咸宁高新区财政局招聘工程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doc
咸宁高新区财政局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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