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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校园招聘公告(47人)

2022-10-17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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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真题面授班级

1. 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登录长江水利网(www.cjw.gov.cn)左方的长江委人事招录专栏,或长江水文网(www.cjh.com.cn)右方的2023年公开招聘专栏,在长江水利委员会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注册登录,在线提交报考申请。报名系统开放时间:(1)统一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3日至27日;(2)拟在武汉大学(武汉站,10月下旬)、河海大学(南京站,11月上旬)组织进行宣讲及现场报名,具体安排见后续补充公告。

报考人员通过长江水利委员会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报名时,每次只能按最高学历选报水文局的1个岗位(其中学历要求仅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可同时再选报1个长江委内其他单位的岗位)。报名时,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填写错误、遗漏信息或提供不真实信息的,责任自负。

2. 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于报名后2个工作日后登录长江水利委员会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截止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逾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开考比例

为实现竞争择优,一般按照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不低于3:1的比例方可开考;对《校招计划表》标注的艰苦边远地区岗位,按照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不低于2:1的比例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对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计划予以核减直至取消,并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

六、资格复审及考试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于笔试前实施,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发放准考证,进入笔试。

学历要求仅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资格复审通过后即可进入面试;其他岗位需进行笔试、面试。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为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理论知识。对实际考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低于3:1比例的岗位按规定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成绩需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方能进入面试。

(三)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面试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在长江水利网(www.cjw.gov.cn)、长江水利人才网(www.cjrencai.com)及长江水文网(www.cjh.com.cn)发布。

(四)总成绩合成

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按照公告直接进行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

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及相关要求等,详见后续补充公告。根据疫情防控情况,考试时间、地点可能会有所调整,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公告掌握具体的考试时间、地点,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报考人员可适时通过长江水利委员会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询本人的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

七、体检和考察

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个别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比例低于3:1比例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应当达到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有关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了解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八、公示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长江水利网(www.cjw.gov.cn)、长江水利人才网(www.cjrencai.com)及长江水文网(www.cjh.com.cn)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学历、毕业院校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办理审核备案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审核备案;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核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审核备案。

拟聘用人员最迟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并到单位报到,逾期者其聘用资格无效。

十、递补

招聘期间出现考生因自愿放弃岗位等情形,可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十一、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报考人员应当自觉服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有关要求,配合做好防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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