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咨询】展鸿十堰事业单位考试群:666789997|微信公众号:湖北展鸿公务员考试网|
十堰分校: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南路16号(汉江师范旁)全兴广场写字楼20楼
咨询电话:15629509178(陈老师)
根据工作需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审判辅助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务派遣制审判辅助人员(书记员)7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司法工作,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报考人员年龄应在20周岁(含)以上,35周岁(含)以下(1988年1月1日至2003年3月1日之间出生,含当天)
4、报考人员应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一定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打字速度不低于40个正确字/分钟;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等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5、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有其他不适宜担任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情形的。
三、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由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十堰金光道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招聘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3月24日17:00止。
(2)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信息通过十堰市公共招聘网站(http:www.hbsyjob.com)网站及十堰金光道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应聘人员可登录十堰市公共招聘网站通知公告栏查询具体招聘信息。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者在十堰市公共招聘网站网站下载填写《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报名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1945355392@qq.com),完成报名。本次考试考务费50元,缴纳后将由金光道人力资源负责提供与考试相关一切物品。
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报名截止后,若达不到比例,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报名时间或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数。具体时间以十堰金光道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告为准。
(3)报名所需资料。
本次招聘仅接受网上报名,即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1945355392@qq.com)。发送电子邮件时,根据应聘岗位情况,选择以“(姓名)+(应聘岗位名称)”的方式命名邮件主题。应聘者自行下载《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报名表》(附件1),《报名表》须插入彩色照片并填写完整信息,以word格式提交。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