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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驾驶证、执业资格证书、计算机或外语等级证书等。
4.资格初审。依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人员予以登记,准予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即时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体能测评、笔试、面试的先后顺序可根据实际确定。
(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体能测评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由区公安局具体实施,根据岗位实际统一测评标准。体能测评共3个项目,其中1000米跑测评次数为1次,10米×4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设体能测评的岗位,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三)笔试
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公安基础知识及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设置及格线。
(四)面试及综合成绩折算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按照报考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照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1:2的比例确认参加面试人选。未达到上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通知面试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考生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0.5 +面试成绩×0.5.设置综合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5分,在综合成绩达到65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或政审考察人员,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报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优先聘用条件以及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或政审考察人选。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退役军人、中共党员、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体岗位所明确的优先人员为体检人选。如仍出现同等情形,该岗位政审考察可以前置,综合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面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1的比例,从综合成绩达到65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考生放弃任何一环节考试的,不得进入体检、政审考察环节。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在具有招录体检资质的机构进行,所委托的体检机构应根据有关规定明确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其中,《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六)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考察。政审考察内容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重点审查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聘用情形,并核实政审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因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弃权)出现缺额,由区公安局根据用工需要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由区公安局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不低于65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政审人选。
(七)公示和审批
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公示五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报区人社局进行确认备案,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四、相关待遇
招聘到岗的警务辅助人员按照襄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以钱养事”工作的通知》(襄州政办函【2021】20号)文件的规定,参照襄州区在岗职工社平工资标准执行(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的保险费用)。
报名咨询电话:0710-5176568
襄阳市襄州区公安局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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