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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组织考察
1.按照笔试与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2.考察工作由县财政局组织进行。
①考察的重点是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敬业态度、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内容。
②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了解情况。原则上对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到原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对待业人员,到居住地所在社区或村委会进行考核。
③考察组如实作好考察记录,写出书面考察报告,对考察对象作出全面准确评价,并提出是否聘用的建议。考察对象无原则性问题,确定为拟聘对象。
(六)组织体检
对拟聘对象由县财政局集中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七)关于递补
1.招聘岗位无人报名应聘,则该岗位空缺。
2.拟聘用人员因考察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等原因或主动放弃应聘资格而出现岗位空缺,则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确定聘用
依据考察结果,召开县财政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江巴东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管理
(一)人员管理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财政局根据应聘人员报名岗位,分别安排到乡镇财政所工作。
2.乡镇财政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一年期满后,由县财政局组织专班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续签下一年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续签合同;连续聘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3.三年期满后,不再续签聘用合同,聘用的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面向社会自谋职业。
(二)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标准执行;其中:应聘到绿葱坡镇财政所、金果坪乡财政所公益性岗位的聘用人员,待遇在规定标准的基础上适度增加高寒边远地区津贴。
巴东县财政局
2019年4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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