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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要求
应聘者须在我校人才招聘平台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①本人有效身份证;②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及港澳台地区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通过学信网打印);④各类荣誉证书等。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关证件原件。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及时收到有关考试通知或相关事宜。
(四)开考比例
原则上参照事业单位编制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最低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岗位需求公开发布3个月以上的,若不满足考核比例要求,按实际应聘人数直接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六、专业知识笔试
(一)笔试时间:
应聘者的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由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人事处另行通知。
(二)笔试方式: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应聘岗位专业知识。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七、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
原则上参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最低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岗位需求公开发布3个月以上的,若不满足考核比例要求,按实际应聘人数直接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采取课堂试讲法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其中辅导员及其他非教师专技岗位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人事处另行通知。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教师岗位按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10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下同)。体检工作由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组织,在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合格的,由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网站(http://www.huat.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十、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证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二、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网站(http://www.huat.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录取情况公示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719-8238209
监督举报电话:0719-8230703
附件1:《湖北汽车工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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