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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97人)

2020-08-25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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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真题面授班级

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公务员录用审批表(选调生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复印件,《2020年湖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及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格复审工作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第一,资格复审人员将资格复审材料交所在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组织部审核盖章。

中央机关、省级机关设在市级以下单位的资格复审人员,将资格复审材料交省一级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第二,资格复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资格复审材料报遴选单位。逾期不报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第三,各遴选单位集中对报考本单位遴选职位的资格复审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内向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反馈资格复审情况。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根据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遴选人数比例低于3:1的,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与遴选单位共同商定核减或取消计划。

3.面试。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资格复审情况,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统一发布面试公告。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80分以上,方可列为考察、体检对象。

面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时间另行通知。主要测试履行职责所要求的基本能力素质,满分100分。

(四)考察和体检

公开遴选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考察人数与遴选人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对于遴选人数在4人以上的遴选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比例,但不得低于1.5:1。考察人员名单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统一发布。

各遴选单位组织考察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必须在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各遴选单位组织,可同步进行。考察和体检工作,在12月中旬前完成。

(五)研究决定

各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以及考察人员的德才条件、一贯表现、人岗相适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排序,集体研究确定拟试用人员,防止简单以分取人。拟试用人员确定后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

(六)公示

各遴选单位将拟试用人员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试用的,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并按考察后的综合排序依次递补。

(七)试用与任职

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试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由各遴选单位对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任职等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遴选单位办理任职手续时,可参考其原任职务(职级),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职级)。

报名人员进入考察后、调动前,不得晋升职级。

四、公开遴选纪律

报名人员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和《湖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

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资格、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对报考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具体处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2020年湖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

单位和个人不得借主办方名义举办针对此次考试的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附件:

1. 2020年湖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xlsx

2.2020年湖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doc

3. 2020年湖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推荐报名人员 花名册.xls

 

湖北省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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