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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对于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
校党委常委会审议拟聘人员资格条件、引进类型等,最终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注: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响应期间,不开展线下考核、考试。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总成绩相同而导致体检名额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大于1:1时,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的标准,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体检。
考察对考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武汉轻工大学人事处(http://rsc.whpu.edu.cn/)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和武汉轻工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whpu.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结果公示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83955541;邮箱:rsc@whpu.edu.cn(武汉轻工大学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27-83912520(武汉轻工大学纪委监察处)
附件1.武汉轻工大学2020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一览表.xlsx.xlsx
武汉轻工大学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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