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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招聘单位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所有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最低服务期协议。拟聘用人员凭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等相关证件报到办理相关人事关系手续,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符合条件的教师资格证(公告有明确规定的除外)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四、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过程中有关信息将及时通过指定网站公告,请报考考生关注相关招考信息。为便于联系,考生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必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务必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移动电话24小时畅通。
夷陵区招聘信息发布官方网站:
夷陵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10.gov.cn/(首页公示公告或热门服务-教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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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0717-7821831(夷陵区教育局人事股)
夷陵区监督举报电话:
0717-7832600(夷陵区纪委监委派出第六纪检监察组)
0717-7823158(夷陵区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附件:1.夷陵区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岗位计划表
2.夷陵区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自主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3.夷陵区2021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自主招聘岗位计划表
4.夷陵区2021年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
5.夷陵区2021年自主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位条件表
6.夷陵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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