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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招聘教师公告(352人)

2021-06-21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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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和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后,与招聘学校(幼儿园)签约。

(八)岗位认定登记及聘用人员管理

1.中小学聘用人员按照《武汉开发区(汉南区)教育系统合同聘用制教师管理办法》规定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聘用制教师聘用合同》,执行全区统一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比照同类公办教师确定工资待遇,并办理企业职工保险和公积金。

聘用人员按照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岗位设置相关规定办理岗位认定手续,在试用期间,暂时认定登记在管理或专技中的“未定级”,待其试用期满后,依据岗位任职条件认定到相应登记岗位。

2.幼儿园聘用人员按照“以钱养事”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专任教师和保健医薪酬标准按每人年平均12.23万元包干拨付用人单位考核发放,保育员薪酬标准按每人年平均9.28万元包干拨付用人单位考核发放,并按照管委会(区政府)关于“以钱养事”教职工薪酬增长长效机制予以保障。

五、其它事项

(一)应聘环节的有关通知将通过网站发布公告或以短信、电话等形式告知,注意提醒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武汉人事考试网、武汉开发区(汉南区)政务网。

(二)报考在职教师岗位的人员,资格审核时必须提供真实可靠的至少两种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或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工作经历时间为近三年内连续两年工作不间断,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实习期不纳入工作经历年限计算范围。教学工作经历要求是中小学校相关教学工作经历,不含培训机构。办理岗位聘任手续时必须同时提供社保缴费清单和劳动合同方可计算工龄。

(三)本次招聘人员一经聘用,签订最低服务期5年的聘用(劳动)合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其聘用资格:

1.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

2.未在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毕业派遣手续;

3.未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未在2021年9月30日前办理完成档案转移手续;

5.未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保育员证书;

6.未在2022年8月31日前(试用期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7.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

(五)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

(六)本次招聘事宜,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7-84897867。

(七)本次招聘工作区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7-84850632。

附件:


1: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2: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材料目录.doc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人力资源局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教育局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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