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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汉艺术职业学院第二批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9人)

2021-12-27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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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真题面授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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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别二维码领取历年笔试面试考题】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招生政策等,总分100分。

3.笔试通知与成绩均在潜江市人社局网站和江汉艺术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发布。

(二)面试

1.教师岗位(E01至E10)免笔试,符合条件的全部进入面试。招生工作职员岗位(E11)按照笔试折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考生人选,面试通知发布前,有考生弃权的,根据江汉艺术职业学院工作需要,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通知发布后,因复审不合格或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招聘岗位与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不再递补,正常开考。面试总分100分,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取消聘用资格。

4.面试形式:教师岗位(E01至E10)采取专业能力展示、专业理论交流和说课或模拟授课等方式进行;招生工作职员岗位(E11)采取招生策略解说和模拟招生宣讲方式进行。

(三)现场资格审查

面试时同步进行资格现场审查,参加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报名时未能取得证书的,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校出具的能如期毕业的证明);

2.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

3.招生工作职员岗位(E11)提供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

4.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材料。不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成绩发布

1.考试成绩计算:

(1)招生工作职员岗位(E11)总成绩计算方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2)教师岗位(E01至E10)总成绩为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2.招聘岗位出现考生总成绩末位并列情况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对末位并列的考生进行二次面试,按照二次面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3.总成绩通过潜江市人社局网站和江汉艺术职业学院网站发布。

五、体检

(一)根据各招聘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该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工作由江汉艺术职业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在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内容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文件执行。体检费用根据检查项目确定,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负担。

(三)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弃权的,本人须出具书面声明,拍照或扫描、传真发送至招聘单位。

(四)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确因工作需要,由学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市人社局核准后,按该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六、考核

(一)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考核工作由江汉艺术职业学院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对象要积极配合。考核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全面考核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岗位匹配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等内容进行复核。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弄虚作假取得考试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因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确因工作需要,由江汉艺术职业学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市人社局核准后,按该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七、拟聘用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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