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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省委组织部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鄂人社函〔2017〕22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 省发改委 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鄂教人函〔2023〕2号),郧阳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幼儿园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2023年郧阳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30名,具体岗位计划如下: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教敬业,乐于奉献;
3.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身心健康。
(二)报考者应符合具体岗位资格条件:
1.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资教生(含特岗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户籍:十堰市郧阳区户籍(公告发布后户口迁移的无效)方能报考。
3.学历、专业:属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所学专业必须是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限定的专业类和专业;属专科学历的,必须是师范类限定的专业类和专业。具体专业要求见《2023年郧阳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在指定范围,但其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所学的专业必修课程有60%以上相同的,视为符合要求。属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在规定期限内可获得相应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的证明。
4.教师资格证: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属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应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一年内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不能按时提供的,解除聘用关系。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郧阳区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程序及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全省统一笔试、市(州)综合统筹、县(市、区)具体组织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2023年3月15日至21日)
1.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缴费、准考证打印均通过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hbea.edu.cn/)进行,报名费参照我省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标准执行,笔试每人每科按50元收取,合计100元/人,符合享受减免考务费条件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减免手续。
2.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3月15日9:00至3月21日17:00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进入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报名。
3.本次招聘实行“岗位计划编制到校,考生志愿填报到县”的方式进行,即:岗位计划和人员编制核定到学校,考生报名志愿分类别分学段分学科填报到县,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为便于面试组织,本次幼儿园招聘30名,分为A、B组, A组招15名、B组招15名。A、B组的考生互不交叉,分组资格审查,分组面试,分组录取。最终各组录取人员确定后,统一选岗。请考生在报名时充分考虑A、B组的报名人数分布。
4.报名期间,各岗位报名情况在考生报名系统定期更新。
5.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笔试考前一周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备赴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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