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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专家面试组现场实名评分,满分为100分。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面试主要以无学生讲课的方式进行,时长10分钟,满分100分。面试分数应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3.考生在面试开考前10分钟未到达指定面试地点或者弃考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六、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考生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如总成绩出现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再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考核和公示
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对进入体检、考核人选采取函调、实地考察等形式进行考核,同时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考核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名单在郧西县人民政府网、“郧西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通知考生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后,依次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审批聘用
(一)选岗
县教育局、人社局制定分类别分学段分学科按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的工作规则并向社会公示后,根据拟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岗位,组织拟聘人员选岗。
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招聘单位聘用通知7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二)聘用
新招聘教师到岗后,应及时办理聘用手续和编制实名制登记手续,并及时核发工资。新招聘教师按政策规定纳入岗位管理,并按统一的聘用合同范本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期任务,约定试用期和最低服务期限。新招聘教师最低服务期为五年,并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高中教师使用全额预算事业编制,享受公办教师各项待遇。对报考本次教师岗位的高层次人才还可享受人才津贴,具体标准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每人每年发放10万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职称技术人才,每人每年发放5万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3年;“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生,每人每年发放3万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3年。
咨询电话:
郧西县教育局:0719-6221305
郧西县人社局:0719-6225778
附件:
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郧西县教育局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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