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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十堰郧西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审查公告

2023-05-30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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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真题面授班级

十堰分校: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南路16号(汉江师范旁)全兴广场写字楼20层 

咨询电话:18671180760(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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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鄂教人函〔202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象

根据《郧西县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公告》精神,考生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控制线40分的,不得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按照公告公布的各岗位数量,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名单见附件1)。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若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况的,由县教育局依据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选等候县教育局通知。

二、时间

6月2日上午审查初中和幼儿园岗位,下午审查小学岗位。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三、地点

郧西县教育局四楼视频会议室(郧西县城关镇南正街212号)。

四、收费

依据《湖北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确认为面试正式人选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50元,符合享受减免考务费条件的考生,按《湖北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政策减免费用办理须知》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办理减免手续。

五、资格审查必需材料

以下材料全部使用A4纸张,所有复印件右下角均需本人签名。现场审核原件,复印件依照下列顺序装订好存档备查。

1. 面试资格审查登记表(见附件2)。

2. 笔试准考证。

3. 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4. 学历证书:

(1)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证书,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承诺于2023年7月10日前将学历证书原件报县教育局人事与教师管理股审核,否则,取消面试或体检、考察人选资格,并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2)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 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教师资格证认定合格证明原件,或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参加资格审查,并承诺在聘用手续办理前将教师资格证原件报郧西县教育局人事与教师管理股审核,否则,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6. 诚信面试承诺书(见附件3)。

六、注意事项

1. 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需提供相应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接受审查,对面试资格初审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书》。

2. 考生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审查的,需出具《资格审查委托书》(附件4)并附考生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 考生不按照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审查和面试资格。对提供虚假证件和材料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4. 排名在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后面的考生应随时等候通知,做好接受资格审查的准备。

5. 所有考生电话应保持24小时畅通,因通讯不畅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 本次招聘考试所有信息均以郧西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www.yunxi.gov.cn/xxgk/bmxzdh/zfbm/jyj/zfxxgk_83736/zc/tzgg/)或“郧西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为准。如无特殊情况,各个环节不直接通知到考生本人,请全体考生及时关注网站、微信公众号信息。

7. 请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含受考生委托资格审查的代理人员)做好个人防疫,除身份核验外,应全程佩戴口罩。

8. 咨询方式:

郧西县教育局人事与教师管理股:0719—6221305

郧西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0719—6225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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