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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远安县教育局教师引进公告

2023-06-28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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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名人员需提供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下载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免冠1寸彩色登记电子照片。将上述资料扫描后,与Word版《远安县2023年教师引进报名表》一并存入一个文件夹,以“岗位+姓名”(例:高中物理+张三)命名,然后以压缩文件形式(*.rar)发送至电子邮箱yaxjyjrsg@126.com;

  (3)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人员要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不符合条件和填写信息错误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教师引进全过程。工作人员按教师引进公告规定的条件,对考生提交的资料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需在考试前按照相关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可领取考试通知书。

  (四)组织考试

  1.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方式将在远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2.开考比例。原则上本次教师引进岗位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程序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相应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及时面向社会发布。

  3.合格分数线。本次考试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具体以考试公告为准。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在面试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每个岗位的考试结果排名先后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2.考察。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对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引进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聘用

  县教育局党组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情况及考察结果等,按程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远安县人民政府网进行拟聘用人选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情况说明

  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在达到考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试成绩排名先后顺序依次递补。进入公示聘用程序后不再进行递补。

  四、政策待遇

  (一)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引进的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由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给予住房支持。引进人才按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含正高级职称)2万元/人(师范类专业3万元/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副高级职称)1万元/人(师范类专业1.5万元/人),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原“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生5000元/人(师范类专业1万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补贴。同时,在远安首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正式签订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后3年内,在县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5年内无产权交易记录,购买县内新建商品住房的,按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分别一次性发放20万元、10万元、5万元“购房首付款补贴券”(师范类专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原“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分别一次性发放30万元、20万元、10万元“购房首付款补贴券”)。引进人才优先提供人才周转房。

  (三)给予人才津贴。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含正高级职称)、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副高级职称)、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原“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分别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1000元、800元标准发放人才津贴(师范类专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原“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分别按照每人每月3000元、1500元、1000元标准发放)。补贴期限5年。

  上述师范类专业的研究生为2021年及以后毕业的教育类研究生,即教育学学术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01)、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51)和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53)。

  五、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远安县教育局

  单位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东门路7号

  联系电话:0717-3813591

  联 系 人:黎老师 陶老师

  电子邮箱:yaxjyjrsg@126.com

  监督举报电话:0717-3813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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