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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罗田县公开招聘高中(中职)专任教师公告

2023-07-20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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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真题面授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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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设置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22〕171号)、《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设置工作的通知》(黄人社函〔2022〕90号),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笔试按卷面满分的40%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6.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总分上增加5分,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报名本次招聘考试且参加了统一笔试,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加5分。上述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各项目县级主管部门审核(其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符合加分条件人员要填写《罗田县2023年公开招聘高中(中职)专任教师政策性加分申请表》(详见附件5),连同本人身份证、服务期满证书、考核表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一并压缩成一个文件,在邮件主题注明“考生姓名+报考岗位代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加分申请”字样,并于2023年7月 30日17:0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wy3115322549@qq.com,并及时电话联系确认收妥(0713-5070083),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上述人员中已被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再享受此加分优惠政策。

7.笔试成绩公示

笔试成绩及时在罗田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六)资格复审及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

笔试成绩公布后,按报考同一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名单。进入面试的末位考生如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执行上述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

2.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县招聘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对拟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面试入围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3.面试

(1)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以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在面试开考前至少5天在罗田县人民政府网发布,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3)面试最低合格线。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弃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对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重要提示: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四、成绩权重

(一)成绩权重及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二)考生综合成绩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十面试成绩×60%,符合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40%十面试成绩×60%。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若“四舍五入”后考生成绩相同,则按“四舍五入”前实际成绩排序)。

(三)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

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加试成绩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五、体检、考察

按考生综合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http://www.chinagwy.org/html/kszc/gj/201703/42_189030.html>〉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 <http://www.chinagwy.org/html/kszc/201107/2_30228.html>(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县教育局申请,县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5.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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