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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当阳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23-09-11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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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真题面授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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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别二维码领取历年笔试面试考题】

  (1)市教育局严格按招聘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核结果及时告知考生。

  (2)在实施笔试前,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市教育局报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当阳市人民政府网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

  5.准考证发放。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市教育局将《笔试准考证》(电子版)发送到考生电子邮箱,由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包含考生必须知晓的事项。

  (三)考试安排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含时事政治、综合文化素养、教育教学理论、教育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等。同时考查考生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理解、综合协调、竞争发展能力、心理素质和专业素养。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总分100分,考生笔试成绩在当阳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告。考生笔试成绩按岗位依得分由高到低排名。

  笔试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0分,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方能参加岗位成绩排序;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

  (1)面试入围人员的确定。按照考生所报岗位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市教育局提出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当阳市人民政府网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

  (2)面试前资格复审。面试前,市教育局对面试入围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复审,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现场资格复审。当阳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面试入围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当阳市人民政府网公告。

  (3)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前通过当阳市人民政府网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4)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包括现场说课和考官提问两个环节。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5)面试要求。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任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6)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该岗位可正常开考。面试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方能参加岗位成绩排序;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等环节。

  3.综合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若遇笔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相同则组织加试,按考生加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当阳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告。

  三、体检与考察

  (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并在当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四、公示和聘用管理

  (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考察结果及体检情况等,由市教育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报市人社局,并在当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市教育局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市教育局根据需要按综合成绩排名递补人员。

  (三)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下达聘用通知书后,市教育局通知新聘人员报到,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考生自主选择学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实行岗位管理。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1.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公告《岗位表》所列内容,由当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岗位表》中岗位所需专业名称均依据教育部颁布的专业目录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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