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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汉江师范学院专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80人)

2024-02-17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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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真题面授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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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别二维码领取历年笔试面试考题】

1.报考相关时间节点

年龄:起算时间为1月1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即为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

学历和职称: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海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①个人近期简历,内容包含:个人基本情况、本硕博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科研成果、个人荣誉等信息;②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海(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通过学信网打印);④各类荣誉证书等。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关证件原件。

3.资格审查有关要求: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及时收到有关考试通知或相关事宜。

4.开考比例:博士研究生免笔试,符合条件的全部进入面试。

五、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湖北省人社厅的指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汉江师范学院组织。招聘考核工作由学校人事处统筹,各用人部门成立招聘工作考核小组,负责本部门招聘考核方案的制定和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面试

岗位等级为专业技术十级专任教师岗位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当场评分。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根据报名情况,不定期组织面试考核,招满即止。

博士专任教师岗位采取面试、课堂试讲、面谈、考察等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素养、学术水平、举止仪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综合能力。

(二)总成绩计算

专任教师岗位免笔试,按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10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查询报告等,海(境)外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六、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心理测试环节人员名单。心理测试由学校心理健康中心负责,体检由学校指定三甲医院进行。心理测试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重要参考因素,心理测试结果异常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心理测试免费。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应聘者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心理测试、体检的,视作放弃拟聘用资格。学校及时将体检结论通知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者对本人体检有疑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学校将指定复检医院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复检费均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心理测试合格的,由学校用人单位分党委负责对拟录用人员进行政审,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立场、法纪观念、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若拟聘人员自愿放弃录用资格,或在公示期间被发现有影响录用情况,由人才常务领导小组视情况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汉江师范学院网站(https://www.hjn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若拟聘人员自愿放弃录用资格,或在公示期间被发现有影响录用情况,由人才常务领导小组视情况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八、备案、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为新引进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对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引进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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