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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汉江师范学院第三批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8-15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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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真题面授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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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校根据应聘者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并公示参加考核名单。

五、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湖北省人社厅的指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汉江师范学院组织。招聘考核工作由学校人事处统筹,各用人部门成立招聘工作考核小组,负责本部门招聘考核方案的制定和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笔试

1.若同一岗位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少于20人,则全部进入面试(免笔试);若同一岗位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或者超过20人,则先笔试,后组织面试。

2.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方面情况,笔试满分为100分。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当场评分。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学校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面试工作采取面试、课堂试讲等方式进行,考核主要围绕综合素质考察、教学能力考察、专业能力考察(科研成果、技能展示)三个方面,应聘人员通过试讲、答问、操作等环节进行面试,试讲所用教材和试讲范围内容由相关二级学院根据岗位专业需求确定后,以公告形式向考生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

免笔试的岗位按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100%。需要笔试的岗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结合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生考试总成绩达到70分方能进入体检及考察环节。

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等,可由面试考核组增加综合应用能力加试,加试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考核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将在汉江师范学院官网(http://www.hjnu.edu.cn/)以及汉江师范学院人事招聘系统(http://zpxt.hjnu.edu.cn)公布,请应聘人员予以关注。

六、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人选。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学校将指定复检医院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三)心理测试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体检由学校指定三甲医院进行。心理测试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重要参考因素,心理测试结果异常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

(四)体检、心理测试合格的,由学校用人单位分党委负责对聘用人员进行政审,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立场、意识形态、师德师风、法纪观念、工作态度和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五)考生自愿放弃,体检、心理测试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由人才常务领导小组视情况研究确定是否递补,递补人选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备案

(一)体检、心理测试、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汉江师范学院网站(https://www.hjn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如收到问题反映,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调查核实。

(三)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向省委组织部或省人社厅申请聘用备案。

(四)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申请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申请备案。

八、聘用

(一)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及时通知新聘人员报到,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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