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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⑥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社会人才应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者必须按以上要求准备报名材料,材料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
(四)面试
面试包括自我介绍、回答问题、才艺展示、心理测试四个环节。
(五)考核
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对应聘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回原单位或学校进行考核。
(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及考核结果,综合考评,以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体检不合格的,则通知综合成绩排名后一位的应聘者进行体检。
四、相关待遇
按我校人事代理人员相关政策执行。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武汉城市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请参加应聘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7-88390665。
单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83号(南校区)
附件: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新疆籍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
2019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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