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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策待遇
1.引进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按规定程序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符合工龄连续计算政策的可连续计算工龄。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专业技术职称。
2.引进人才可优先安排入住人才公寓、公租房,入住条件及管理按相关规定执行。
3.引进人才纳入组织人事部门重点跟踪考察培养。
五、其他事项
1.人才引进工作在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区委人才办牵头,区人社局、区委编办、区财政局等配合,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会同用人单位成立人才引进工作专班,对引才工作负主体责任。
2.本次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夷陵区政府网、夷陵党建网发布,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本人所留联系电话畅通。未按时、按要求参加各引进环节的,取消引进资格,其后果由报名人员个人承担。
3.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严格按照公告的规定参加各引进环节。若在报名资格条件上弄虚作假或引进环节违规违纪的,取消引进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委人才办会同区人社局负责解释。《目录》中所列内容,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17—7823609(区委人才办)
0717—7201512(区人社局事管股)
0717—7821831(区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717—7834212(区委组织部干监股)
附件:宜昌市夷陵区2020年度引进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目录.xls
中共宜昌市夷陵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宜昌市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昌市夷陵区教育局
2019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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