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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审
政审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报考资格、政治立场、遵纪守法等。
(五)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
根据应聘者的体能、文化考试的总成绩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三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三、正式聘用及管理方式
(一)用工方式:为劳务派遣。拟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定劳动合同,派遣到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区分局(钢城分局)工作。
(二)管理方式: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主要在公安机关协助民警或在民警带领下开展非执法性质的计算机网络维护(通信管理)、新媒体制作、治安巡逻、视频监控、社区警务等工作。合同期间进行日常和年度考核,依据考评结果决定是否继续聘用、晋升级别工资、给予奖励工资等。对公安机关决定不继续聘用的人员退回劳务派遣公司终止合同。
(三)工资待遇:考试合格者,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被聘用的从事计算机网络维护、通信管理、新媒体宣传岗位的警务辅助人员,年收入8万元左右(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年节费、伙食补贴、服装费等);从事治安巡逻、视频监控、社区警务岗位的警务辅助人员,年收入6万元左右(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年节费、伙食补贴、服装费等)。还依据岗位工作年限、年度考核结果,相应实行级别工资、奖励工资制度。
咨询电话:85393255—505855 86385889
联系人:俞警官 曹警官
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区分局
(钢城分局)
201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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