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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海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2022-11-03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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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真题面授班级

面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体检和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同分的,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仍然同分的,则根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排序。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总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

个别职位拟录用人数与面试实际人数低于1:3比例的,招录机关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招,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进入体检考察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招录机关负责体检和考察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有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招录机关应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

根据职位需要,部分招录机关可对报考者有关心理素质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

八、公示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机关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并将在上海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学历、所在工作单位(应届生为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录用方式

经上海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上公示无异议的,及时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十、组织第二轮职位招录

首轮招录工作结束后,根据招录机关职位的空缺情况和实际需求,计划于2023年5月在公务员招录笔试合格考生中组织第二轮职位招录。

十一、疫情防控

在本次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上海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将在笔试、面试等工作前及时发布具体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务必及时关注并遵照执行。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同时,结合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二、其他

招考咨询详见上海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网上报名技术、考务问答。

政策咨询电话:12333

残疾人专项招录政策咨询电话:56386733

考务咨询电话:1233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0136300

监督电话:64333772

各招录机关负责接受报考者的具体职位咨询,电话与联系人详见《上海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录机关咨询电话一览表》。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附件:

1.上海市2023年度公务员招考岗位表.xls

2022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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