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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综合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为准。考生综合成绩在点军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
体检对象按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在点军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则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用人单位在区人社局的指导下进行,考察主要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如考察对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管理
1.拟聘用名单在点军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结束如无异议,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内取得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四、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考试的,要出具健康码及72小时核酸阴性检测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考试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政策待遇
1.招聘引进人才符合《关于印发优化人才生态加快人才集聚有关文件的通知》(宜办发〔2021〕21号)《点军区“才来宜昌·圆梦点军”人才政策》等文件规定条件,认定为A-F类人才的,享受相应的生活补贴、租房补贴(或租住人才公寓)、购房补贴等人才政策。
2.点军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网格员)工资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六、其它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考生需保持通信畅通,如有变化需及时告知。
3.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禁考三年或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罚。
4.监督电话: 0717-6672755,咨询电话:0717-6675828。
点军区民政局
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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