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郧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西政规[2011]5号)等文件规定,结合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郧西县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7名。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公告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水石门水库管理处管理岗位A24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与用人单位有服务期约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人员;(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4)现役军人;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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