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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市直(含漳河新区)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察公告

2018-08-03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根据《荆门市事业单位2018年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为做好荆门市市直(含漳河新区)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工作

(一)体检对象

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考生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定于2018年8月8日(星期三)进行体检。参加体检的考生于8月8日上午 7:10准时在荆门市委党校院内集合(荆楚理工学院南大门对面),由工作人员组织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四)注意事项

1. 参加体检的考生须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近期2寸免冠彩色登记照片1张,体检费500元。

2.考生集中后,将通信工具关闭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体检时严禁使用手机。严禁考生家长、亲属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并随同考生进入体检医院。否则,按违纪处理。

3.为准确真实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情况,考生近段时间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抽烟不饮酒,避免剧烈活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包括水、饮料)。女性受检者月经期暂缓做妇科及尿液体检项目检查,妊娠期考生暂缓做妇科、放射等体检项目检查。女性考生出现上述情况的,应在体检表中注明原由,待经期结束和妊娠生产结束后补做上述检查,并由体检医院综合体检情况,做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

4.考生本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参加体检的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回答有关询问,并按规定的体检项目依次进行检查,不得漏项、漏检;对隐瞒病史、弄虚作假或冒名顶替的考生,不予聘用。

6.组织体检的工作人员和体检医务人员,凡与受检人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回避。考生不得与医务人员发生争执,不得向医生和工作人员打听体检结果。未经各组领队同意,不得擅自离开体检区域单独活动。

7.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

二、考察工作

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工作于2018年8月29日前完成,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联系电话:0724—2332968

附件:

1.荆门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察名单

2.荆门市直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察名单

3.漳河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察名单


荆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3日


附件: 附件一:2018年荆门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考察名单.xls.xls


附件: 附件二:2018年荆门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考察名单.xls.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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