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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荆州石首市面向在荆部分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95人)

2020-06-22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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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好省政府办公厅10号、11号和荆州市政府1号文件精神,根据《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在荆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荆人社办〔2020〕15号)文件精神和我市实际,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并报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我市拟面向在荆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以下简称校园招聘)9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石首市面向在荆部分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与资格条件

1.招聘对象

根据鄂政办发〔2020〕11号、鄂人社发〔2020〕10号、荆人社办〔2020〕15号文件精神,本次校园招聘对象为在荆部分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

2.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要求的基本条件,部分招聘岗位所列专业遵从专业大类,具体参照《2019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目录》和《2019年湖北省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目录》;

(3)报考人员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专科、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①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正在接受纪律检查、司法调查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②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③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

④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⑤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⑥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2020年6月22日——2020年6月29 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29日17:30截止。

网络报名专用邮箱7991365@qq.com(将报名所需资料电子版打包压缩,压缩包命名为“报考单位及岗位名称+姓名”,按要求完成的压缩包发送至该邮箱)。

报名咨询电话:0716—7182534

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的扫描件(或照片原图)并按下述顺序排序:

①《石首市面向在荆部分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②《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及毕业证、学位证(暂未发放的由所在高校部门开具有效证明);

③有关证件(证书)。主要包括有效身份证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

报名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上述报名资料,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免收考试费。

报名与参加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如报名人员实际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信息填写错误或弄虚作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核

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查的形式进行。资格审查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没有考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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