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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十堰丹江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2020-08-05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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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丹江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已公布,根据招聘公告要求,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按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和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选,若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入围资格复审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0年8月11日-12日,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5:00—18:00,为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人员聚集,资格复审分批分期组织,按照每半天一批的时间段进行(具体安排附件1)。

(二)资格复审地点:丹江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会议室(车站路30号)

三、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一)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并按以下顺序摆放原件和装订复印件):

1、《2020年丹江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确认表》(详见附件2,由考生自行下载填写相关信息,并将附件1中自己姓名前的编号写在附件2右上角)。

2、第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本人签名确认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3、按招聘公告《岗位和资格条件一览表》各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执业资格证书。

4、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户籍证明(报考岗位有户籍限制的提供,户籍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户口迁移证原件和复印件)。

5、招聘岗位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6、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需提供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盖章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按招聘公告及其附件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资料。

(二)资格复审完成后现场缴纳面试费现金50元/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可以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三)考生本人现场复审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复审,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除前述证件资料齐全外,还需出具正式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防疫要求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当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所有考生必须规范佩戴口罩,未戴口罩者、健康码非绿码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地点。考生资格复审当天如有发热(超过37.3度)、干咳、腹泻、呼吸困难等不宜参加资格复审的症状,需立即就医。

五、特别提醒

1、请每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认真、细致、全面阅读本公告,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相关的资料或证明。

2、考生要提前安排好自己的行程,确保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务必保持手机通讯畅通,手机号码如有变动,请主动及时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如因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或推荐单位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则取消录用资格,并将视情况进行通报处理或责任追究。

联系电话:丹江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19-5235629。

附件:

1、2020年丹江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2、2020年丹江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确认表.docx

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丹江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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