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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服务期限。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应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实行最低服务期限制度。其中,企业类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2年,其他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
五、纪律要求
人才引进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十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就人才引进工作中有关事宜会商相关部门研究处理。
引进人才所享受的各类扶持政策按照《“武当人才支持计划”实施细则》《十堰市“民营企业引才计划”实施办法(暂行)》相关要求执行。
咨询电话:
十堰市高层次人才引进专项办公室 0719-8116397、8652178
十堰市张湾区人才引进专项办公室 0719-8115529、8210052
十堰市茅箭区人才引进专项办公室 0719-8791332、8781090
十堰市郧阳区人才引进专项办公室 0719-7232179、7228682
十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引进专项办公室 0719-8319060、8319886
附件:
3.《十堰市2021年度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目录》.zip
4.《十堰市2021年度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docx
十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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