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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当参加某一岗位面试实到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引进岗位计划数时,设定面试成绩70分为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达到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六)考试成绩排名规则和并列优先原则
考生成绩依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时,按以下优先顺序进入体检考察:
1.应届毕业生优先;
2.学历高者优先;
3.工作经历长者优先。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谷城县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按考生面试成绩,根据引进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引进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体检内容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谷城县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谷城县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引进手续。
(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引进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引进情形并查证属实的,取消引进资格。
(三)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引进岗位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九、聘用
(一)拟引进人员公示。谷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报谷城县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通过谷城县人事在线培训考试平台向社会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拟引进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不符合引进条件或有违反考试考察等工作纪律的,不予引进。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出现取消引进资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该岗位原则上不再进行递补。
(二)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谷城县人才储备开发中心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与引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三)在规定时限内,未能报到上岗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引进资格。
十、违纪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引进纪律的报名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防疫要求
报名人员应当自觉服从引进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资格复审、面试等考试考核时,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报名资格。故意隐瞒新冠肺炎真实病情或病原接触史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二、其他
(一)本次公开引进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问题,相关责任人将受到严肃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710-7333709。
(二)本次公开引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引进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引进无关,敬请广大报名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公告由谷城县委组织部、谷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咨询电话:0710-7249332。
特别提醒:
1.报名人员应适时关注谷城县人事在线培训考试平台发布的相关信息,特别是在资格审查(复审)、面试和递补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主动告知谷城县人事培训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710-7249332),避免错失引进机会。
2.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应仔细核对报考的岗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照片、资格审查结果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
3.在引进过程中,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必要时对有关工作进行适时调整,请广大报名人员理解、支持、配合,及时关注谷城县人事在线培训考试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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