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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2人)

2021-05-23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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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需本人在报考承诺处签字);

  (2)工作简历;

  (3)身份证(正反面均需要);

  (4)学历及学位证书;

  (5)近期免冠电子登记照。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遴选公告和报考承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报名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及属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所选遴选单位须与现所在单位为同类同性质的事业单位(公务员不受此限制)。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填写的电子邮箱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遴选期间不得变更。

  4.资格审查及其他:

  (1)各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对属地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初审,研究同意后予以推荐盖章。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按遴选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遴选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核结果通过电子邮箱告知。

  (2)在实施笔试前,遴选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取消遴选岗位职数,并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告。

  5.准考证发放: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确定笔试时间和地点后,将《笔试准考证》(电子版)发送到考生电子邮箱,由考生自行打印,并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考生。

  (三)考试安排

  1.笔试。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下,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适时组织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总分100分,考试内容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经济、管理、历史、科技、公文写作以及岗位专业知识等。

  (2)笔试时间及地点:初步定于6月中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要求: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4)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及时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

  2.面试。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下,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适时组织面试。面试前5天,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公告为准。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遴选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笔试出现人员缺考,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则相应取消该遴选岗位。取消遴选岗位职数的信息将于面试前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告。

  (2)面试资格复审: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进入面试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复审时应提供笔试准考证和报名要求提交材料的原件。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告。

  (3)面试要求: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方式及面试成绩: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

  (5)面试时间地点:由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发布公告或者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面试考生,并做好记录。

  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面试人员达不到《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对于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为80分,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考察阶段。

  3.综合成绩计算。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实行百分制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并列,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若遇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相同则组织加试,按考生加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告。

  (四)考核

  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遴选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并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告。考核工作由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采取查阅个人档案、民主座谈、实地考核、征求意见等方式,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核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核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核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考核材料。如考核对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可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时间、地点由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调动

  考核结束,由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调人员。对拟调人员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如无异议,报相关部门审核后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

  1.对遴选考生和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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