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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武汉市工业信息化中心专项招聘公告(4人)

2021-07-09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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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真题面授班级

7、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未达1:3比例的岗位,经市经信局同意可保留招聘计划。

(二)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可根据所学专业、学历等按照招聘单位所需岗位的招聘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名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以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报名。

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考察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综合能力,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笔试时间、地点及疫情防控要求,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

七、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对未达到1:3比例的,报市经信局同意后,可正常进行面试,实行合格分数线控制,合格分数线在面试公告中公布。

2.应聘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未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3.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在面试公告中另行通知。

八、考察、体检

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免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计为综合成绩。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

体检工作由市工业信息化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或行业从业体检标准执行,由市工业信息化中心提前向考生告知。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按规定申请复查一次,复查结果仍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特殊情况无法做出明确体检结论的,经市人社局同意,由市经信局负责组织对体检对象重新进行体检,体检结论以重新体检的结果为准。

考生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未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也可由考生签订承诺书,先行办理聘用手续,若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工作由市经信局会同市工业信息化中心组织实施,主要采取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全方位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是否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对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九、公示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武汉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其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十、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不予办理聘用认定登记手续。试用期满并考察合格者,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聘用在相应岗位;试用期内存在影响聘用的不当表现和行为或试用期满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

十一、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以武汉人事考试网(www.whptc.org)发布为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应聘者须诚实守信,凡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应聘人员须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应聘人员须配合体温监测,佩戴口罩,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考试现场发现体温异常或有其他新冠肺炎症状的,按有关防疫要求处置。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4、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请直接电话咨询招聘单位:027-85317092,联系人:熊纯健,工作日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武汉市工业信息化中心

202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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