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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武汉市房地产市场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人)

2021-08-06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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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房地产市场管理中心是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下属正处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中心主要职能: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工作;承担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及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工作;承担指导监督各区房管部门对辖区内房地产市场的巡查与查处工作;承担全市房地产执法平台建设、市场舆情监控处置和各类信访投诉处理工作;承担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的信用管理;承担全市商品房预(现)售方案备案初审工作;承担全市商品房销售动态的监管工作;承担市区职责范围内的其他行政处罚工作。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3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一:综合文秘1名

岗位二:市场监管岗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本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本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岗位条件

岗位一:综合文秘

1、年龄30周岁以下,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汉语言文学、新闻学等文科类相关专业;

2、熟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基本流程,对党建工作有一定认识,且有较扎实的文字功底;

3、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并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及团队协作精神;

4、有1年以上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文秘工作经验者优先,中共党员优先。

岗位二:市场监管岗

1、年龄30周岁以下,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房地产开发与管理等相关专业;

2、熟悉房地产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执法工作基本流程;

3、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并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及团队协作精神。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5、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薪酬待遇

录用后,综合底薪本科学历年薪为5.2万,研究生学历年薪为5.5万,缴纳五险一金,提供工作餐、年度体检、带薪休假、年终一次性奖励等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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