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咨询】展鸿事业单位考试群:604777552|微信公众号:展鸿湖北公务员考试在线|
(九)公示及聘用
1.公示
考察、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考察、体检情况研究确定拟聘人选,通过保康县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公示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提出放弃的,原则上该岗位不再递补。
2.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按照有关规定,新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由用人单位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纳入事业编制、人事计划管理范围。《岗位表》中设置的有“最低服务年限”的,受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明确双方违约责任。受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10日内)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防疫工作
根据全国疫情防控形势,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不服从招聘考试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考试、应聘资格;故意隐瞒新冠肺炎真实病情或病原接触史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六、其它
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处于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有关成绩公布、工作通知等事项均通过保康县人事考试网(http:// www.bkrsksw.org.cn)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该网站。
七、监督及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0710—5990075。
政策咨询电话0710—5990023,5990071。
附件:1.2021年保康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 2021年保康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doc
3. 2021年保康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享受优惠政策审核表.xls
保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19日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