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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复审时间为10月18日9:00—17:00,由各招聘单位负责。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资格复审范围。若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参加该岗位笔试人员全部纳入资格复审范围。
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6)面试
面试时间为2021年10月21日。荆州市招商促进中心面试公告可登陆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县市区及功能区(荆州开发区、荆州高新区、荆州纪南生态文化旅游区,下同)面试公告可登陆各县市区政府和功能区管委会网站查询。
若有考生因弃权或未按规定参加面试等原因造成岗位无差额面试的,实行面试最低分数线控制,面试最低分数线设定为80分,对达不到面试最低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核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7)体检、考核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体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体检不合格的,依据该岗位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为准。
考核: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对于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应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报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取消其招聘资格,并依据报考该岗位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8)聘用管理
1.对考试、体检、考核全部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审定后,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ingzhou.gov.cn/)进行公示。
2.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问题的,报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选聘
本次选聘工作中,荆州市招商促进中心选聘16名,荆州区招商部门选聘6名,沙市区招商部门选聘10名,江陵县招商部门选聘17名,松滋市招商部门选聘15名,公安县招商部门选聘10名,石首市招商部门选聘2名,监利市招商部门选聘12名,洪湖市招商部门选聘8名,荆州开发区招商部门选聘15名。现将荆州市招商促进中心选聘公告公示如下(县市区及功能区选聘公告可登陆各县市区政府和功能区管委会网站查询):
(一)选聘范围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
2.身体健康,能适应高强度工作和长期出差。
3.热爱招商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 机关事业单位(不含医院、学校)有招商及相关经历、特长的在编人员。
5. 1981年1月1日后出生。现任科级职务(包括具有相应的职级职称)或有两年以上招商相关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1971年1月1日后出生。
6. 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
7. 愿意服从工作安排(工作单位为荆州市招商促进中心机关及所属单位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市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市人民政府驻杭州办事处其中之一)。
8.符合选聘单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9.以下人员不得参加选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正在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曾因贪污、挪用、行贿受贿、泄露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尚在试用期的;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选聘程序和方式
1.个人报名。报名者需提供的证件:①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单位盖章的干部任免审批表;④编制卡复印件;⑤所在地招商部门或所在单位的推荐函。
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被委托人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并出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报名时间:2021年9月29日—10月4日,每日8: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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