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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中共武汉市委党校(武汉市行政学院)招聘工作人员11人公告

2022-03-07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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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真题面授班级

(3)身份证(正反)、2寸免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

(4)中共党员身份证明(由党组织关系所在支部开具);

(5)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可在体检前提供);

(6)《2022年度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和《科研成果登记表》(近三年来科研成果,所有登记科研成果均需提供证明材料,在网上可查询的请提供查询网址)。

超过报名时间、提交资格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初审。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在选聘的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选聘资格。

经审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进入考核环节;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核资格。组织人事处将通过邮件或电话反馈审核结果。

(二)面试

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不限开考比例,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分为三个部分:专题试讲、科研能力展示和答辩。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专题试讲评分占综合成绩的40%,科研能力展示评分占综合成绩的30%,答辩评分占综合成绩的30%。

专题试讲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功底、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方面的素质;科研能力展示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学术理论水平与科研业绩水平;答辩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养、反应能力及发展潜质等。

应聘人员考核综合成绩在80分(含)以上,方能进入考察体检阶段。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的专业测试和考核成绩都达不到要求,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面试的时间、地点及具体方案由武汉市委党校(武汉市行政学院)通过官方网站公告,并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考生。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采取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全方位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信记录等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等。

有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经招聘单位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名单在我校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有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对于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武汉市事业单位补充新进人员登记有关规定,办理其就业报到、岗位认定登记、落实编制、工资兑现等有关手续。拟聘用人员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已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待本人与该单位解约后,方可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对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相关待遇

具有副高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聘用后不设试用期,直接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七级,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如果原聘任岗位高于七级,可参加我校岗位竞聘后再聘任到相应等级专业技术岗位。

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并取得党校系列中级职称后聘专业技术职务九级。

六、防疫须知

本次招聘防疫要求如下:对面试场所进行全方面的消杀,排查工作人员及考生健康状况,配备防疫物资;对进入面试考场人员检查口罩佩戴情况,有序检测体温,查验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进行实名登记。候考室要求间隔2米以上,由工作人员维持秩序。

考生要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七、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中共武汉市委党校(武汉市行政学院)网站(http://www.whdx.gov.cn/)为本次专项招聘面试成绩、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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