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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咸宁市通山县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公告(88人)

2022-07-14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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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真题面授班级

1.体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事业单位)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2.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如有需要可以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核。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递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的名额空缺,单位因工作需要,可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并报通山县委人才办、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递补人员只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七)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聘用单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形成书面报告报通山县委人才办审定和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拟聘人员在通山县政务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者有举报投诉经查证不实的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管理及待遇

(一)经济待遇

1.工资待遇。引进人员工资待遇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标准确定,试用期内工资按转正工资标准执行,其他人才补贴均由县财政局统筹安排。

2.发放生活补贴。按照博士每人每月4000元、硕士每人每月2000元、“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连续发放3年。

3.发放安家费。给予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和副高职称专业人才发放一次性安家费8万元,硕士研究生发放一次性安家费5万元,国家“双一流”建设重点高校本科生发放一次性安家费2万元;安家费分2次发放(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发放50%,试用期满后发放50%)。

4.发放购房补贴。引进人才在通山县购买首套自住商品房并办理入住手续的,博士研究生和具有副高职称专业人才发放20万元购房补贴;硕士研究生发放10万元购房补贴;国家“双一流”高校本科生发放3万元购房补贴;购房补贴均分5年发放。

(二)服务保障

引进人才在住房、办理落户、配偶工作、子女入学、社会保障等方面,在政策范围内予以优先照顾。

(三)试用期限

引进的人才实行一年试用,试用期内享受正式在职的同职级人员工资待遇。

(四)服务期限

引进人才原则上最低服务期为5年(经组织调动的除外),服务年限从聘用之日起计算。对于服务期内自行离开的人才引进人员,将建立个人诚信档案,拒绝受理报考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取消相应待遇并追回所发人才引进相关补贴,在服务期内,考取省级及以上国家机关公务员的签约人才引进人员,由本人自行决定去留,不视为违约。

本公告由通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吴银汉,报名电话:0715-2881998,13997503803

  

附件1:2022年度通山县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岗位表(2)(3)(1).xls

附件2:2022年通山县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引位报名表(2).doc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xls

  

中共通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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