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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孝感市直部分事业单位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5人)

2022-11-28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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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真题面授班级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始终,在任何环节和阶段一经发现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均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缴费确认。2022年12月6日9:00至12月8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准考证。2022年12月14日9:00至12月17日9:00,已缴费确认人员自行登录孝感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保存到公示拟录用人员阶段)。如遇打印问题,请登录该网站查询或与孝感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

咨询电话:0712-2702436。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科目及地点

时间:2022年12月17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科目:综合基础知识

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

考试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历史、时政、公文写作规范等,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3)开考比例。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比例(面试入围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主管部门核准后报市人社局备案,并通过主管部门官网、孝感人事考试网公布调整情况。对被取消的岗位已缴费考生全额退费。

(4)笔试合格分数线及成绩查询。笔试总分为100分,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通过孝感人事考试网发布,考生可登录查询本人成绩。

2.面试

(1)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现场表演、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

(2)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各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表》中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在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同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调整申请,主管部门核准后报市人社局备案,并通过主管部门官网、孝感人事考试网公布调整情况。

(3)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在编公职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面试入围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从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在考生中依次递补。

(4)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于面试日5天前在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和孝感人事考试网发布,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各单位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面试成绩合格线控制,并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达不到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3.考试成绩计算

(1)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

(2)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在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加5分。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上述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各项目市级主管部门审核(其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由市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由市人社局统一公示后,反馈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落实加分事宜。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服务(役)时间截至2022年9月30日。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填报《孝感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政策性加分审核表》(见附件3),于12月18日前提出申请,可通过现场提交或上传至邮箱(xgrsjsyk@163.com )等方式报送,过期未报送视为放弃加分。(报送地址:孝感市黄香路与崇文路交汇处市人社局8楼835室,联系电话:0712-2702835)。

(3)计分办法。笔试卷面满分均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40%+面试成绩×60%。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4)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

(三)体检、考察

1.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3.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特别说明: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其他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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