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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放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由市人社局制发,并通过随州军分区或随州市消防支队发放给报考人员。考生应妥善保管准考证直至办理聘用手续,如遗失准考证将影响招聘的后续工作。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内容为政治、经济、法律、科技、历史、时事、计算机等方面的知识,以及观察分析、逻辑思维、语言理解、综合协调等方面能力。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初定于2023年1月中下旬,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局按不低于1:2的开考比例核准。达不到1:2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由随州军分区或随州市消防支队负责通知报考人员调整报考岗位或放弃本次报考。
(三)笔试成绩合格线及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通过市人社局网站发布,考生也可直接咨询报考单位。
六、军人综合成绩评定
为突出军人贡献,体现随军家属招聘特色,对公开招聘随军家属设置军人综合成绩。军人综合成绩根据职务、军龄、立功奖励和边远艰苦地区服役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具体评定办法由随州军分区制定。军人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由随州军分区或随州市消防支队根据军人综合成绩评定办法评定汇总,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人社局。
七、面试
(一)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考生笔试成绩和军人综合成绩按比例汇总,汇总公式为:汇总成绩=笔试成绩×40%+军人综合成绩×20%。招聘单位依汇总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报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批准。
(二)面试内容。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和岗位能力。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为10分钟。
(三)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分数线在面试公告中明确),对达不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四)发布面试公告。公告应包含考生必须知晓的事项,在面试实施至少5天前通过人社部门网站发布,同时各招聘单位应采用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等通知考生。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在面试公告中公布。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进入面试人员有弃考的,本人须出具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有困难的,可以先将声明传真或扫描、拍照电子档发送至人社部门。不出具书面声明者,以面试抽签后签到表为依据,未到作缺考处理。
八、成绩权重
(一)笔试、军人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20%、40%计入总成绩。
(二)考生成绩计算公式: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军人综合成绩×20%+面试成绩×40%。计算过程中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三)对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处理。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军人综合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军人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排名靠前。军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核确定拟聘人选。
九、体检与考察
按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报考人员的体检、考察工作由各主管部门负责。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和行业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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