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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所从事岗位的教师资格证。对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对聘用后一年内不能按时取得所从事岗位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政策待遇
(一)引进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符合工龄连续计算政策的可连续计算工龄。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在人员转正时可定岗专业技术十级,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在人员转正时可定岗专业技术十一级,本科学历的在人员转正时可定岗专业技术十二级。
(二)“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按本科每人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5万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8万元发放生活补贴,服务期内每年发放,发放5年。
(三)引进人才纳入组织人事部门重点跟踪培养对象。
五、其他
(一)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纪律和要求,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二)咨询电话:0722-3590872(曾都区教育局)、0722-3062852(曾都区委人才办)。
附件:
附件1:2023年随州市曾都区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岗位表.xlsx
附件2:2023年随州市曾都区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xlsx
中共随州市曾都区委组织部
随州市曾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随州市曾都区教育局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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