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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引进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编制及聘用手续,签订人才引进协议及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符合人才认定的人员享受相关政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
详见附件2《2023年郧西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考指南》。
四、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取消应聘资格,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中共郧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咨询电话:中共郧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719-6231216
中 共 郧 西 县 委 组 织 部
中共郧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郧 西 县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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