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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分方法。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排名规则。考生笔试成绩按岗位依得分由高到低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排名。如,考生甲、乙、丙、丁、戊笔试成绩分别为72分、71分、71分、71分、70分,则排名依次为第1名、第2名、第2名、第2名、第5名。考生总成绩依笔试、面试成绩加权求和得分由高到低排名。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组织面试加试。
十、体检、考察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荆州职业技术学院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用人部门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2.因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人选缺额,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十一、公示及备案
学校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ingzhou.gov.cn)和荆州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十二、聘用
(一)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荆州职业技术学院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学校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十三、纪律要求
(一)荆州职业技术学院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负主体责任,市教育局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负领导责任,须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做好公开招聘各环节工作,确保公开招聘稳妥有序;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对公开招聘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具体工作程序、重要事项和未尽事宜均在学校官网公告,由荆州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三)学校人事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学苑路21号荆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综合楼三楼312室),邮政编码434020。
联系人:谭老师、章老师
联系电话:0716-8022343
报名入口:
http://219.138.6.196:8080/Employee/index1.jsp
荆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4月19日
附件1荆州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荆州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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