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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湖北省人社厅的指导监督下进行,具体工作由武汉纺织大学人事处组织。
(一)笔试
1.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为1:3.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数不足1:3的,保留该岗位计划。
2.笔试时间、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武汉纺织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sites.wtu.edu.cn/zp/)的“招聘公告”栏另行通知。
3.笔试方式
笔试为综合素质测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写作能力等。
4.笔试成绩
笔试满分为100分,计算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的保留岗位计划。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笔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武汉纺织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sites.wtu.edu.cn/zp/)的“招聘公告”栏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心理素质等方面情况。
3.面试成绩
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计算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总成绩计算
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等,可由面试考核组增加综合应用能力加试,加试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六、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人选。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心理测试由武汉纺织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织进行。
(三)考察工作由人事处及校内用人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心理测试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心理测试或考察人员。
七、公示及备案
(一)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武汉纺织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s://sites.wtu.edu.cn/zp/)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七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如收到问题反映,由武汉纺织大学人事处调查核实。
(三)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向省人社厅申请聘用备案。
(四)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申请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申请备案。
八、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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