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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示无异议的,由县教育局报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县人社局下达聘用通知书,用人学校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通知书下发后有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2.聘用人员纳入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管理。考生一经聘用,须签订在本县教育系统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协议。
3.聘用人员分岗位依据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岗。
四、其他事项
(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岗位表》中专业认定主要参考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报名咨询电话:0717-5331361、0717-5335081(教育局)
举报监督电话:0717-5336011(人社局)
2023年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校医报名表.doc
2023年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校医岗位表.doc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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