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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入围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经资格确认后依次替补。资格复审人员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执行上述开考比例处理办法。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届时谷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部门通过谷城县人事在线培训考试平台发布通知,确定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应聘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2.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弃权的,本人须出具书面声明,拍照或扫描、传真发送至谷城县人事培训考试中心或招聘单位确认备案。
(三)资格复审资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供《岗位表》要求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在相关材料上本人署名。具体如下:
1.本人的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与网上报名相同的照片3张。
2.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3.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除应提供上述材料外,须经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4.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的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相关工作经历。
5.报考人员签名的《2023年谷城县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6.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所要求的各类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
七、面试
(一)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突出行业和岗位的适应性。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二)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前,谷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主管部门通过谷城县人事在线培训考试平台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三)面试最低合格线。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5分。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该岗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四)面试及总成绩发布。面试结束后,谷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主管部门通过谷城县人事在线培训考试平台发布考生面试成绩及总成绩。
八、考试成绩计算
(一)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
(二)计分方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时间根据需要确定。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其计算公式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40%=笔试总成绩;考生的面试得分即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其计算公式为:面试成绩×60%=面试总成绩。考生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三)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服务时间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选派报到时间在7月之后,当年同批次、无其他特殊情况的,可视为服务期满),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上述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同级人社部门资格审核合格(其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由谷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并按程序公示人员名单,对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
(四)加分计算公式。加分考生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5〕×40%=笔试总成绩。
(五)加分人员要求。符合享受优惠政策的上述人员须主动提交经服务单位、各项目服务所在地县级以上主管部门盖章的《2023年谷城县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享受优惠政策审核表》(附件4)、服务协议或合同、以及本人年度考核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交本人毕业证复印件,于网上报名截止日前(6月29日前)到谷城县人事培训考试中心进行现场登记审核(谷城县城关镇康乐路4号,服务电话0710-7249332),逾期不申请的,视作放弃加分资格。
(六)考试成绩排名规则
1.考生笔试成绩按岗位依得分由高到低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排名。如,考生甲、乙、丙、丁、戊笔试成绩分别为72分、71分、71分、71分、70分,则排名依次为第1名、第2名、第2名、第2名、第5名。
2.考生总成绩依笔试、面试成绩加权求和得分由高到低排名。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仍相同时,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
九、体检、考察
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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