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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恩施利川市“才聚荆楚·智汇恩施”第二次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16人)

2023-09-01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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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真题面授班级

1.每名应聘人员仅能报考1个岗位。

2.通过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将相关资料的扫描件以岗位代码加姓名的命名方式打包传至指定的报名邮箱,报名时间以报名邮箱收到时间为准。

3.应聘人员应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须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后一次性上传至指定的报名邮箱,切勿反复报名。凡发送两次及以上报名信息的,工作人员将随机调取其中一次报名材料作为审核依据。如因填报信息错误或不规范、不完整导致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以及提交资料超过规定报名时间的,因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工作要求

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并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需要明确的相关问题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起算时间为1月1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则应聘该岗位人员应为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原则上学历学位、相关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截止为2023年7月31日(2023年底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经招聘组织部门、单位审核同意应聘的除外)。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关于岗位所需专业。《岗位表》中列明的岗位所需专业,系招聘单位依据教育部研究生专业目录设定。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但相关院校确有开设,且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3.每个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具体比例要求详见《岗位表》。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按规定程序报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保留(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4.报名期间未通过用人单位审核的,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报名截止时未收到审核结果反馈的应聘人员应于2023年9月8日16:00前主动与工作人员联系,以免错失机会。

五、测试

(一)测试内容

按照“干什么、考什么”原则测试相关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综合素质等方面的内容,不指定考试范围和复习资料。

(二)测试方式

(1)所有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测试,笔试、面试成绩及测试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测试总成绩的40%、60%。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按规定程序报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保留(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等高层次人才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3)同一岗位既有笔试对象,又有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对象的,面试成绩为测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只是确定面试对象依据,不计入总成绩。

(4)测试(包括笔试、面试)均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测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在面试考前划定,具体合格线另行公告通知。

(5)具体测试方式依据招聘岗位报考实际情况确定,确定后将与测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依据考生测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总成绩相同而导致体检、考察名额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大于1:1时,可结合专业特点依规组织加试,加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加试合格分数线的,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一)体检

1.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体检对象到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用人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其他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复检一次,复检应在一个月内完成,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对象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5.因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用人单位可分岗位按测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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