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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定岗
拟聘用人员与原服务单位达成双向选择意向的,考核聘用合格后留用原单位。未达成双向选择的,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拟聘用人员的学历专业、考核情况及工作需要统筹安排。
6.聘用
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用编及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自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在聘用单位服务期不得低于3年(不含“三支一扶”服务年限)。
六、组织领导
1.组织部门负责考核聘用“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的总体统筹;人社部门负责考核招聘工作方案的具体实施;编制部门负责做好编制计划及使用的审核把关工作。
2.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有关促进“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各项政策,要大力弘扬以勇于担当的责任意识、甘于奉献的精神追求、全心全意的服务态度,将其日常表现,特别是在乡村振兴等关键时期的作用发挥,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引导“三支一扶”人员扎根基层、服务基层。
3.考核聘用工作要主动接受纪委监委监督,坚持标准,严格条件,严格程序,阳光作业。严禁直接考核聘用不在招募岗位服务的期满人员,防止出现“因人设岗”、“萝卜招聘”、“人情招聘”等问题,对以权谋私、违规操作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查处,严肃问责,确保考核招聘工作公平公正。
附件:1.武当山特区考核聘用“三支一扶”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报名表
2.考生诚信承诺书
3.武当山特区考核聘用“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岗位明细表
附件:1-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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