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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我选湖北·建功石首”人才计划意见,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建成区域人才高地,决定启动石首市2023年事业单位第二批人才引进。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引进对象
主要面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其中,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中,所有专业的毕业生;105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其“一流建设学科”及所涉相关专业毕业生)、特殊岗位专科生,或具有岗位要求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海外高校毕业生范围为最新的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前500位。成教、专升本学历不在上述范围内。引进对象均含符合条件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2023年之前毕业的往届毕业生。
现已在石首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有正式编制人员不纳入此次招聘范围。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基本条件。
3.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5 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生、特殊岗位专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6)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现役军人;
(8)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的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的人员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学位报考);
(9)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10)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报考我市教育岗位的,须持有相应学科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其中属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可放宽至入职后一年内取得。
二、引进计划
本次人才引进计划引进111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双一流”本科生、特殊岗位专科生人才(具体岗位计划详见附件)。
三、引进方式及程序
1.引进主要方式
根据岗位和专业特点,主要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人岗相适分析、择优考核等形式确定。
根据鄂人社函〔2018〕76号文件《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增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针对性时效性的通知》精神,2023年我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采取集中引进、“一事一议”两种方式结合进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双一流”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生,可根据用人单位需求采取“一事一议”引才的方式引进,欢迎广大考生与市委人才办联系。
2.主要程序
(1)发布公告。在有关媒体、国内相关高校发布公告,积极做好宣传。报名人员可登陆荆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jzrsks.cn)、石首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hishou.gov.cn/)查询。网上报名之后各个环节的具体事项以石首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hishou.gov.cn/)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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