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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统筹提出拟聘用人选和岗位分配方案,报请县委审定后,将拟聘用人员在郧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群众反映和举报确有影响招聘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本人自愿提出放弃聘用的或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招聘单位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及公告附件《郧西县事业单位考核聘用“三支一扶”人员报名表》、《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中所列的内容,由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的所有考务信息均由郧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本次招聘工作中的其他有关事宜,考生可电话咨询招聘单位。咨询电话: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0719-6225778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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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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